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关注民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提升我院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环境,市一医向全市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三、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七、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执行患者住院“费用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监督举报电话:0728—5237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