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设备项目,HBGH-2015-WH023
二、招标内容:
01包:喷墨类胶片
02包:热敏类胶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
3)投标人具有生产或经营招标货物的业绩。
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
8)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和备件服务。
9)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10) 所投胶片与打印机之间必须是一体化自助系统,且胶片与打印机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组装系统。
11)所投产品必须在三甲医院有使用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投标人可从2015年1月 28 日至2015年2月 1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每包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投标品牌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投产品在三甲医院的使用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7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5年2月17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九、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8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326780
传真:027-87842751
联 系 人:周江川
十. 银行信息
户名: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号:0505 0142 1000 5225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