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2015年合同护士招聘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24 11:16:13    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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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5年合同护士招聘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护士条例》,满足我院学科建设与持续发展的需求,迎接国家卫计委2014-2017年每年一次的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评价;响应国家卫计委号召,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拟招聘合同护士,补足临床护理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及拟招聘人数

(一)同时具备下列2项条件,此类拟招聘10人。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护理本科。

2、年龄28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护理事业,肯吃苦能耐劳,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此类拟招聘50人。

1、持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护理(含助产)专业毕业证,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正在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者亦可。

2、目前正在或曾在我院连续实习,实习时间达6个月以上。

3、年龄28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护理事业,肯吃苦能耐劳,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初步定在2015年4月上旬,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内容

1、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两部分。

2、基础理论考试复习范围为李小寒主编《基础护理学》(第5版,供本科护理学类专业用)及《临床护理实践指南》两本书。

3、实践技能考试复习范围为临床常用的基础护理技术操作。

四、招聘考试方法

1、理论试卷分“A”和“B”卷型,题型为单选和多选题,试卷规范印制,考生信息包括姓名和考号等均在密封线内。

2、理论考试时,严格执行单人单桌,相邻两人之间分别使用A、B卷。

3、理论考试时,安排我院纪检监察科、审计科和护理部人员进行监考,考试完毕,当场封卷并签字;最后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科和护理部人员共同完成理论试卷的阅卷和统分。

4、先进行理论考试,然后抽签进行技能考试。

五、招聘考试要求

1、参加理论和实践技能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带手机入场。

2、严肃考场纪律,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听从考官安排,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应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资料负全责,若有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后如有被举报持各类假证参加报名考试者,一经查实,考试成绩作废,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加分条件

1、本院职工的子女及配偶符合条件参加招聘考试者,每人可加5分。

2、目前仍在我院支助服务部工作,且符合条件参加招聘考试者,将给予加分。工作1年以内者加1分,工作满1年但不足2年者加2分。依此类推,最高加分为5分。

3、曾经在我院支助服务部工作,但目前回病房连续实习者,如符合条件参加招聘考试,也将给予加分。曾工作≥1年者加1分,工作≥2年者加2分。依此类推,最高加分为5分。

七、聘用标准

参加招聘考试人员的成绩总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理论得分、实践技能得分以及个人加分,最后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天门市人民大道东1号

人:田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28-5237409   15027268289   1399795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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