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26《天门日报》国务院批准市一医院长、党委书记徐必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31 12:43:28    《天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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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谢红艳 通讯员范爱青)2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徐必生为201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采取层层筛选的方式,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经群众推荐,同行专家认可,主管部门审核,组织人社纪检部门考核、公示等,市政府研究同意,推荐上报,我院徐必生院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徐必生是我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科带头人,曾荣获“天门市市管拔尖人才”“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201310月入选湖北省首届医学领军人才,201312月获评国家卫计委医院服务“改革创新人物”。

按有关规定,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2万元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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