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一医科室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作者:tmsyy    发布时间:2010-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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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室应成立民主管理小组,负责研究确定科室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

二、科室民主管理小组应有如下人员组成:科主任、护士长、党支部书记(委员)、分工会主席(委员)等,由科主任担任组长;

三、科室民主管理小组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四、科室资金分配、职工福利、人事工作、职工奖惩等,必须由科室民主管理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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