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继医教办函〔2016〕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1).PDF
学分审验通知
1、本次审验2011-2015年学分,具体要求:
2011-2012年医、药、技类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6学分,护理不低于2学分;
2013-2015年医、药、技类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10学分,护理不低于8学分。原则:达到即可,不需要填太多。
2、接到电话的医务人员来科教科拿学分审验截图,近2天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学分审验表》(职能群及官网均有)交科教科,(填表时机构代码医生为1-1,护士为2-1,填身份证号码前加一个‘号);若网上无法查询到名单的学分,需提供学分证书原件。以文件里学分审验网站为主,不够的再填华医网上学分。特殊学分学分计算,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如进修结业证、外出开会通知、回单位报销资料等)
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16时。
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