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特刊之三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5 08: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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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反腐倡廉,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心中要常装一个“畏”字,做到“三畏”。

一畏初始。唐代柳宗元说过:“君子之惧,惧乎未始。”一个人犯错误,往往是从一些细小之事开始的,有第一次就可能有第二次,缺口一旦打开,就会一发而不可收。因此,敬畏之心,贵在初始。为官者一定要慎之以初,严于发端,遇事先要掂量后果,想一想这事该不该做,尤其在事关个人名节问题上,务必要把握好自己,避免小节不防,大节不保。

二畏法规。一个人如果缺乏对法律的畏惧感,往往就会放纵自己的行为,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畏法度者最快活”,这是古人的至理名言。我们应随时随地记住:法规就是高压线,任何时候都碰不得,和法规过不去,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尤其在当今多样、多元、多变的社会生活面前,只有把党纪国法内化为自觉行动,处处严格自律、严守法规,才能真正经受住各种考验。

三畏私欲。人有七情六欲,关键是“欲”要正当、要有度。“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纵欲之时就是“咎”、“祸”来临之际。现实中,阶下囚大多是私欲恶性膨胀的结果。党员干部必须努力抑制、戒除不应有的私欲,守住法纪防线、道德底线,自觉抵制诱惑,切莫因小恩小惠而溃大堤,因贪图小利而失大节,因一念之差而毁一生。

 

我院组织全院中层干部观看

法制宣传片《防患未然》

   

 

714下午2时,我院组织全院中层干部在五楼学术报告厅观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法制宣传片《防患未然》。该片对于我院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在实际工作中知法、懂法和守法,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教育作用。

 

警钟长鸣 利剑高悬

——我院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讲座

陈彩凤

为深化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行业作风建设,结合当前开展的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于2014718日晚上7时,我院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讲座,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主任杨德志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院长徐必生主持,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财务系统出纳会计、各库房仓库管理员、信息科数据管理员等重要岗位人员聆听了这堂严肃、生动、精彩的讲座。

杨德志同志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一是“德”:厚德载物,自强不息,良好的医德是百姓生存之本;二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三是基层党员干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解决的问题。杨主任用大量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重点讲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15种表现、危害及后果,使大家受益匪浅。

专题讲座结束后,徐必生院长作总结讲话,强调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视问题、惩防并举;要求思想上认清形势,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强化措施;严格落实院科两级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保持清正廉洁的操守,维护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徐院长告诫大家:钱乃身外之物,为了行业的清廉,个人的自由,家庭的幸福,廉洁行医,从我做起。

最后,一场简单而严肃的承诺签名仪式拉开序幕,巨幅“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承诺书”展现在大家面前,全体党员干部有序地走上主席台,坚定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郑重地许下了自己的诺言。

 

我院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汉江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724,我院组织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重点岗位工作者50余人到汉江监狱参观学习并接受警示教育。此次活动是我院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廉洁行医的具体举措。

 全体参观人员参观了服刑人员改造场所,了解服刑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后,听取了两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观看了警示教育栏,参观了干警工作区和生活区,并同干警同志进行了工作交流和沟通。

 通过参观,大家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廉洁自律,珍惜美好前途,珍惜工作岗位,珍惜幸福家庭,努力做到情趣高尚、人生高洁。

此次活动使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加强,并提高了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更加坚定了以高尚医德、精湛技术为民服务的决心和信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二、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

三、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国有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四、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五、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六、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中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国有单位的代表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七、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

八、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使用银行卡透支的,如果由给予银行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九、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2)往来财物的价值;(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十一、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3)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廉政教育案例——斩断医院“回扣”腐败链条

中国纪检监察报

医生收“红包”、拿“回扣”让人见怪不怪,医生集体腐败也时有耳闻。然而,一个心脏固定器市价2万元,医生回扣就有3800元;全科大夫公开共享医药代表回扣“盛宴”,行为尺度之大、之猖獗令人咋舌……

在打击医疗行业“回扣”腐败窝串案的行动中,徐州斩断医院“回扣门”腐败链条,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检察机关查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起因:举报信牵出“回扣门”

20113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连收到举报信均反映徐州A医院心脏外科主任秦世杰收受医药代表回扣,其中有几笔细节和数额十分具体。

经研究,办案人员决定从与A医院心脏外科有密切联系的徐州某医药公司展开初查。

徐州某医药公司,创办于2006年,主要经营心脏固定器等医疗器械。该公司法人代表盛行,今年38岁,在徐州医药行业是近几年发家最快的一位。在A医院医护人员中提及盛行,也算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出手阔绰,为人大方,平日里对医护人员小恩小惠不断,逢年过节更会奉上大礼。

为防打草惊蛇,在做足大量的初查功课之后,2011419日,该院采取突然传唤的方式将其带至办案点。

盛行一开始有抵触情绪,但很快“倒出”了自己的“营销秘笈”——为使自己代理的医疗器材进入A医院心脏外科,盛行先后给该心脏外科主任秦世杰回扣10余万元。

大量的业务往来表明,只“买”倒一个秦世杰,不足以使盛行代理的医疗器械如此“畅销”。

事实面前,盛行和盘而出。其后徐州B医院某科主任陈松(后移送他院查处,并于20111028日因挪用公款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徐州C医院骨科主任田学东均因在引进、使用盛行代理的医疗耗材中曾染指回扣而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案件处于广挖、深挖态势。

云龙区检察院迅速将调查情况上报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发挥“全市一盘棋”的一体化侦查优势,将案件线索分流,全面打击医疗行业“回扣”腐败窝串案的专项行动悄然掀起。 

2011423,秦世杰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案件A:科主任“采购意见”定乾坤

秦世杰,男,今年50岁,从医20余载,是全市有名的心外科专家。他凭着威望和技术,2007年被单位任命为心脏外科主任,不仅负责全科行政管理、理论和技术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出“采购意见”,即给本单位采购部门下达购买何种医疗耗材的指令。

据秦世杰交代,医院要科主任拿“采购意见”,一是为了制约和防止采购环节发生的商业贿赂,二是考虑科室的专业性和患者的治疗效果。

而这样的“建议”大权在各路医药代表眼里,那就是掌握了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指向谁谁就能拿到采购单,打开销路,发大财。秦世杰作为实权派自然成了“公关”的重点人物。一时间各路医药代表各显神通。

徐州某医药公司法人代表盛行就是其中一位。

盛行说,那时的徐州某医药公司才是刚刚起步。俗话:“头三脚难踢。”数次送钱送物,盛行都被秦世杰拒了回来。

一不做,二不休,为使自己代理的心脏固定器打入A医院,盛行最后准备采取“一招致敌”的方式“攻”下秦世杰——直接以使用一个心脏固定器给付3000元回扣谈交易。

据了解,心脏固定器是心脏搭桥术常用器材,能将心脏从隐蔽处微抬,使心脏充分暴露,以便手术进行。患者在A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需支付心脏固定器2万元左右,回扣一般3000元至4000元不等,仅此一项就占患者支付费用的1520%。

一番“公关”,秦世杰上钩了。秦世杰及其所在科室大夫给患者做手术时开始采用盛行代理品牌的心脏固定器。

据盛行反映,20071月至200710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秦世杰从盛行那里拿到回扣近4万元。

2008年开始,徐州市医保处禁止使用进口的一次性耗材。盛行又找到秦世杰,说又代理了某合资品牌心脏固定器,并将回扣提升至3800元一例。秦世杰自是爽快答应。

一来二去,大家熟络起来了,说话谈事更直接方便了。

一个进口心脏固定器回扣3000元、一个合资心脏固定器回扣3800元、一个心脏瓣膜回扣4000元……盛行代理心脏外科医疗器械陆续在A医院投入使用。

经查,秦世杰共计从盛行处拿到回扣17万余元。

曾凭借精湛技术帮助一颗颗受损心脏重新有力跳动起来的那双手,最终把自己推向了被告席。

201199,秦世杰因犯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赃款全部收缴。

 

◎案件B:全科大夫公开共享“回扣宴”

在秦世杰到案的时候,云龙区检察院反贪局另一个工作组就已着手从外围秘密接近徐州C医院骨科主任田学东了。

要说头衔和知名度,现年46岁的田学东毫不逊色于秦世杰,案发前除任C医院骨科主任外,还是徐州医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其参与的新技术应用多次获江苏省、徐州市新技术引进成果奖,多次被选树为“专业拔尖人才”“创新标兵”。

据盛行反映,田学东不同于秦世杰,此人从不独享“回扣”,而是让盛行将回扣平均分配给全科大夫。

C医院骨科全科有8名大夫,此案可能涉众,查处必须谨慎进行。

盛行检举内容发生在2006年,业务往来量比较少,账簿也已不存在,证据固定一时间陷入困境……

“又是一个科主任”,按照之前的侦查思路,检察机关决定从与C医院骨科有密切联系的医药公司找突破口。很快检察机关就锁定了本市另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徐州恒大医疗器械公司。

201157,徐州恒大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厉广友被依法传唤至云龙区检察院。

厉广友曾是C医院医生,后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从该医院离职。2006年就凭自己的专长,开办了徐州恒大医疗器械公司,主要经营四肢钢板和脊柱等内固定耗材。

由于事发突然,厉广友毫无心理准备,问东言西或闪烁其词。其忐忑的表现让检察人员一阵兴奋,经验告知这背后肯定有“事”。

检察机关几个小时的斗智斗勇之后,厉广友开始交代。

据厉交代,他与田在1993年就认识,但真正熟悉起来是从2006开始的。那个时候田学东刚上任骨科主任,分管三个病区。按照一个病区一年大概上千个病例算,只要田学东点头,他所代理的内固定耗材在C医院骨科一年的销售额就能上百万元计。

靠着熟人熟面,厉代理的产品顺利在C医院骨科内固定耗材的采购单上,而且一家独大,销售额逐年攀升:2006年销售额732040元;20071860080元,20082105890元,20094072397元,2010年为4078115元。厉广友当然会礼尚往来,“回扣”自然按期奉上,这是必需的。

案件逐渐清晰起来。

正如盛行之前透露的,厉也说田学东是个“讲究人”,从不吃独食,“回扣”分配全骨科,人人有份又体现“多劳多得”。

检察机关认为,“动”田学东的火候已到。

201157,田学东到案,对检察机关掌握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068月至20113月,徐州C医院骨科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田学东,在引进、使用四肢钢板和脊柱耗材等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账外暗中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厉广友多次给予的回扣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并在骨科内部按照一定的分配系数将回扣分配给个人。

在接受审讯的过程中,田学东对于全科共同接受“回扣”的事实不否认,自认为这是行业“潜规则”,即使有些不妥也是全科的事,有从众心理,浑然不觉他负责的科室共同接受“回扣”的行为已触犯了单位受贿罪。

2011118,徐州C医院骨科因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人民币100万元,田学东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同日,徐州恒大医疗器械公司、厉广友因犯对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判处罚金50万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案件C:采购部门“雁过拔毛”

就在“回扣门”案件趋于全面收网之时,检察机关又收到C医院医药器械管理处采购科科长黄庆祝涉嫌受贿的举报信。

黄庆祝,今年50岁了,自1999年起就担任了该医院的采购科科长,负责医院药品、耗材的采购。虽然在采购药品、耗材时要遵照大科室主任的意见,但药品、耗材采购量和采购款项结算的大权仍在手中。这也是黄庆祝时常被医药代表“特别关注”的重要原因。

经查,2002年末至案发前,黄庆祝以职务之便,为多家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的业务人员在招标、定价、签约、付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和索要相关医药代表以好处费、过节费名义所送的贿赂款,共受贿26万余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11111日,黄庆祝因犯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延伸阅读:灵魂的升腾与坠落

打击医疗行业“回扣”腐败窝串案的专项行动,关注药品价格高居不下、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是2011年徐州市检察系统打击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戏,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8人,涉案的秦世杰等人也分别被法院判处不等的刑罚,有力肃清了该行业商业贿赂盛行的不正之风。

案发后,秦世杰、田学东所在医院均写来情况介绍。文中列举大量他们作为部门领导和学科带头人为本专业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所获奖项,着重介绍了其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尽职尽责,在执行应急抢险任务时,又是如何冲锋在前。可他们的犯罪事实已板上钉钉。这些使案件承办人时常感觉这些“白衣天使”的灵魂一边在升腾,而一边在坠落。

然而,“他们的悲剧同样是医务资源的巨大损失,但法律无情,犯罪的不利后果只能由本人承担。”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卫东如是说:“从根源上治理医务系统腐败才是我们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为金钱折翼的白衣天使

  ——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原主任罗红涛受贿案剖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她本是一名优秀的医生,却在走上领导岗位后被不法药商 “温情腐蚀”,与之进行权钱交易,最终身陷囹圄。20129月,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原主任罗红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默默奋斗:从普通医师到“抗非典英雄”

20034月直至案发,罗红涛担任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从一名普通的任职医师晋升为科室负责人,罗红涛在感染科的岗位上已经奋斗了20多年。这20多年中,罗红涛一直在传染病临床诊疗等方面潜心钻研,医术日益精进,曾参与治疗世界首例SARS患者,成为人们心中的“抗非典英雄”。罗红涛还在MARS等血液净化技术治疗重症感染性疾病方面有着重要的研究成果,曾获得佛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取得实用新型专利3项,并参与了多项国家和省里相关的重要科研课题。

多年来的默默努力与辛勤钻研,也换来了相应的回报。罗红涛成为在国家、省、市权威医疗机构都拥有重要头衔的知名专家。除了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担任感染科主任,她还在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佛山科学科技学院等多所院校任兼职教授,并且拥有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分会肝衰竭与人工肝学组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重型肝病及人工肝血液净化攻关协作组委员等10个知名头衔或重要身份。

如果沿着默默奋斗之路走下去,罗红涛会一直是人们敬仰的白衣天使,群众生命的守护神。然而,贪欲使她折翼入牢……

思想松懈:从洁身自好到陷入贪腐深渊

刚走上领导岗位的罗红涛要兼顾科研学术工作和科室的行政事务管理,对自己的要求也十分严格,从不轻易与医药代表接触,甚至对一些医药代表拒之门外。

然而,身处汹涌澎湃的市场经济大潮、面对五花八门的诱惑,如果没有不断强化自身修养,哪怕对自己的欲望稍加放纵,后果都不堪设想。罗红涛忽视了这一点。此时的她并不知道,为了靠近自己,一些医药代表可谓煞费苦心。

2006年,内蒙古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张某到佛山分公司任职,她了解到:罗红涛一直专注于医学科研,并不愿意与医药代表过多接触,贸然前往送去钱物只会引起她的反感。于是,张某开始从生活小节对罗红涛发起攻势——经常到罗红涛办公室串门聊天、在罗红涛的科室开展活动时主动派专车接送并提供赞助等,两人因此逐渐熟络起来。罗红涛觉得张某是一个懂事、好相处的人,开始把张某当成朋友。

2007年的一天,张某以“一点心意,也就够买点小东西”为由送给了罗红涛1000元。罗红涛心想:和张某关系这么好,她送的钱也就不推辞了。就这样,曾经将不法医药代表拒之门外的她,第一次收下了医药代表送来的钱。

此后的每个月,张某都会给罗红涛送去钱物,从开始的1000元、2000元逐渐递增到1万元、2万元,最终达到20万元的总额。此外,罗红涛还收受了四川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罗某送的好处费共计9.12万元,连云港某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张某某送的好处费共计23.5万元。

收了人家的好处,罗红涛便用手中的权力“投桃报李”。为了让张某推销的药品在感染科得以持续使用并保持一定的使用量,她以科室主任的身份推荐、指导其他医师使用请托的药品,并在本科室制定的“临床路径”中规定医药代表请托的药品为指定用药。她甚至还安排医药代表请科室人员吃饭等笼络其他医务人员,以提高对请托药品的使用量。

沉重代价:从权威专家到阶下囚

20113月,网络上出现了“罗红涛有经济问题”的举报。之后,佛山市监察局根据该举报对罗红涛进行了立案调查。2011627,佛山市检察院以受贿罪予以立案侦查。20129月,该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罗红涛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为初犯且积极退还全部赃款,如实供述等从轻情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这位曾经的“ 抗非典英雄”在法庭上对其收受回扣的事实供认不讳。被告席上的罗红涛完全褪去了昔日的光环,她不再是医学界意气风发的权威专家,也不再是雷厉风行的科室负责人。回想自己一步一步迈入犯罪深渊的过程,罗红涛悔恨不已,但也终究换不回曾经的美好生活。

 

【编后】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用不好,也会诱人腐化堕落。罗红涛也曾想用手中的权力干出一番业绩,却因贪欲作祟,将手中权力做了交易,结果从医学专家、特殊人才堕落为腐败分子,让人唏嘘不已,更值得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深思。罗红涛腐败案警示我们,只要你握有权柄,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千方百计地“收买”你,权力越大,越容易成为“糖衣炮弹”进攻的目标。如果把握不住自己,就会有很大的人生风险,甚至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因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履行工作职能的,是为群众服务的,并且经常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有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廉政格言警句100

 

1、收人礼,良心难安; 拒贿赂,梦里不惊。

2、荷莲圣洁污泥出;人品高尚廉中来。

3、苍蝇不叮无缝蛋;腐败专找贪心人。

4、公开透明,心地无私人皆知;暗箱操作,万般公正说不清。

5、权利制约是防腐的良药,监督失控是犯罪的温床。

6、千里金堤溃于蚁穴,万恶腐败来自贪心。

7、一朝砸监千般泪,最恨春风得意时。

8、一丝一粒,我之名节,取丝粒,我为人就不值一丝一粒,一举一动,我之品性,贪作为,一闪念便毁我一世一生。

9、廉洁做事,虽清贫却心安理得, 贪图贿赂,虽富有但寝食难安。

10、收人钱财,授人以柄,后顾之忧心难平;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胸怀坦荡天地宽。

11、行赂的人人都是垂钓者,受贿的个个死在钓鱼钩。

12、天知、地知、你我知,山盟海誓话说尽;你好、我好、哥俩好,祸来均为出卖人。

13、钱财害苦受贿者,过河拆桥贿赂人。

14、警钟长鸣人自清,警笛声声心不惊。

15、一分一文当思来路要正,一言一行要想是否庄重。

16、放纵贪欲毁大事,莫为金钱留祸根。

17、人间贪欲最险恶,多少高官掉陷阱。

18、百锤砸墙必歪墙,受贿迟早进牢房。

19、甜言蜜语行贿者,吃亏上当受贿人。

20、千辛万苦人不易,别为金钱做冤魂。

21、耐不住寂寞毁人品,抗得住诱惑大丈夫。

22、历来富贵成云烟, 唯有清廉留古今。

23、人要正,人正心不贪,古今廉者都一样,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历来贪官皆如此。

24、洋洋得意收礼金,早早晚晚大牢蹲。

25、牢里忏悔方觉晚,平时要做清醒人。

26、蚁穴虽小坏金堤,贪欲半点毁人生。

27、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贪欲之火烧毁人生。

28、贪是火,欲是水,水火无情毁自己。

29、贪人钱财,春风得意一时欢; 东窗事发,牢里洒泪悔终生。

30、清白做人修身早,莫等牢里白了头。

31、要想过的痛快,千万不要腐败。

32、行贿受贿恶梦多,清廉做事心不惊。

33、不羡别人千百万,只为清白保平安。

34、贪图一笔好处费,害的夜夜难入睡。

35、贪欲换来铁窗泪,一家三代难做人。

36、贪欲犹如癌扩散,利令智昏就完蛋。

37、贪污受贿,灯红酒绿苦夜短;镣铐叮当,铁窗牢狱恨天长。

38、今天贪了明天贪,早晚面对检察官。

39、金钱买不到人格,贪欲会丧失良心。

40、贪欲自古迷心窍,犯罪历来法难容。

41、收人钱财受人管,挡住诱惑话有胆。

42、贿赂尽是敲门砖,一旦敲开门难关。

43、贿赂铺就金钱路,镣铐惊醒贪心人。

44、犯罪皆为诱惑致,贪者个个存侥幸。

45、贪污腐败划不来,早晚走向断头台。

46、金钱诱惑挡不住,铁窗囚衣噩梦来。

47、受贿贪得一时欢,一朝坐牢悔终生。

48、欲火不灭酿大祸,毁了自己害家人。

49、有请有送很风光,到了牢里泪汪汪。

50、贿赂好比高压线,一旦接受就触电。

51、身处铁窗难做人,早知现在悔当初。

52、人有嗜好各不同,惟有欲火毁人生。

53、贪多灾难出, 欲多祸事来。

54、贪心惹祸,欲火烧身。

55、受贿白忙,家破人亡。

56、只要被双规,心理都崩溃。

57、到了检察院,啥事都露馅。

58、手法狡猾没有用,到了法院都得供。

59、贪污两三万, 法院就得判。

60、贪污受贿胆子大,到了法院都听话。

61、一朝接受脏钱,终日提心吊胆。

62、翻开贪官忏悔录,个个悔恨贪婪心。

63、河里没鱼集上见,落马贪官牢里看。

64、贪欲膨胀及时遏,不然早晚泪成河。

65、寡欲使人品正,贪婪使人堕落。

66、贪婪能给全家祸,清廉换取终身福。

67、春风得意当清醒,清清白白写人生。

68、苦海无边贪做孽,栋梁之才廉为根。

69、经营人生算清账,不让腐败进成本。

70、历数贪官人生账,惟有腐败成本高。

71、见色不迷真君子,见财不贪大丈夫。

72、权利若成摇钱树,早晚走向不归路。

73、清廉人,流芳百世;贪婪者,遗臭万年。

74、贪污受贿一时牛,最终沦为阶下囚。

75、贪婪必栽,腐败必摔。

76、贪欲之门不关,早晚跌入深渊。

77、放纵私欲膨胀,迟早蹲进牢房。

78、钱权交易,酿造人生苦酒;利欲熏心,演绎悲剧人生。

79、利欲熏心心必坏,严以律己己方正。

80、清廉做人主人翁,受人钱财做家丁。

81、受了贿,贪了污,等于断了脊梁骨。

82、不义之财不要取,取了早晚毁自己。

83、有权莫贪,贪了坐监。

84、不要白不要也别要,要了祸到;不拿白不拿也别拿,拿了犯法。

85、纸包不住火,犯罪无处躲。

86、多少贪官忏悔书,字字句句醒世人。

87、一生奋斗成老板,一念之差当罪犯。

88、贪婪成性坏下场,铁门铁窗铁丝网。

89、不劳而获非正路,贪得无厌祸必出。

90、今日纸醉金迷,明朝必定倒霉。

91、牢里囚犯不自由,连个苍蝇都不如。

92、人到高官如登天,跌入深渊一瞬间。

93、贪婪代价重如山,镣铐叮当囚衣穿。

94、点点滴滴铁窗泪,唤醒世间沉迷人。

95、心理失衡,早晚出轨;贪欲膨胀,迟早要毁。

96、权大勤廉成功臣,高官腐败变罪人。

97、不羡富贵思清廉,不给自己找心烦。

98、耐住寂寞走正路,不给人生蒙羞辱。

99、贪进牢里无自由,不如当初卖豆腐。

100、贪欲之心不可有,别为金钱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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